2012年江西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
2012-02-08 09:31 江西人事考试网 http://jx.huatu.com/ 作者:江西华图 来源:未知江西人事考试网 在线预约免费短信通知 官方微博 | 华图每日一练 面试热点 事业单位面试辅导 |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院校: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保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我国教育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省开展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以来,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有效提高了生源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农村教师队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十二五”期间,省教育厅规划为各县(市、区)农村乡镇及以下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初中毕业起点三年制中师、五年一贯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农村幼儿教育师资。请各地认真测算岗位需求,切实做好定向招生计划的落实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发改委、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计划申报,确保定向就业
(一)按指导计划申报岗位需求计划
各县、市(区)要根据《2012年全省定向培养农村教师指导计划》(附件1)申报岗位需求计划,并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统一报送《2012年江西省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于3月26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根据各地上报的农村教师岗位需求下达2012年江西省农村教师定向招生计划。所需招生计划在各招生院校招生规模内安排,招生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确保有编有岗,落实定向就业
定向师范毕业生必须安排在农村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师资紧缺岗位任教。各地要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定向编制计划,确保已签协议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各设区市要制作全市统一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必须明确需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农村学校(幼儿园)、报名条件等内容。《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牵头会同需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办理。《协议书》要一式三份,分别由需求县(市、区)教育局、培养院校和师范定向生个人分存。
三、严格规范录取
(一)生源条件
要求参加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的生源条件为:参加2012年高考或中考的高、初中应届毕业生;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定向农村师范生要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
(二)填报志愿
考生要按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招生计划所列院校和定向专业填报志愿。其中:填报高中毕业三年制大专志愿可以是跨地区的生源;填报中师初中毕业五年一贯制大专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市、区)的生源。
(三)录取程序
1、高中毕业三年制大专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招生计划中单列定向培养院校和专业代码;高招录取时,与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列在同一批次,同时投档,严格按考生填报的高职(专科)定向师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凭已签章的“空白《协议书》”、根据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定向培养院校择优录取。
2、初中毕业三年制中师、五年一贯制大专师范定向生的录取。中考对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单独设立考场,由设区市统一组织评卷。录取工作由省、市、县中招办共同组织。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分设区市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中招委认定后公布。为保证生源质量,培养院校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对已填报志愿的定向生进行面试。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要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四)签字生效
录取工作结束,招生院校要将定向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县教育局、培养院校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录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五)入学复查
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要认真做好师范定向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要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送市、县(区)教育、人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依据。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要让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中学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定向培养。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考生报名后,各地要成立由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参加的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已录取的定向生,招生院校和需求县(市、区)要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三)培养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培养课程方案,结合农村学校实际,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认真组织教育教学,确保培养质量。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按小学教育(文、理)专业,幼儿园教师按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全科型教师。
(四)省教育厅将把各地落实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情况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各地各校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经验,切实把农村紧缺师资订单式培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附件1:
2012年江西省定向培养农村教师指导计划.doc |
附件2:
2012年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doc |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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