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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下列选项与该句体现的含义最接近的是: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法律是特权阶段的产物
C.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D.权利与义务统一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的意思是无论是特权阶层,还是普通人民都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并非特权阶段的产物,比如我国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所以法律是特权阶段的产物的说法错误。B项错误。
C项:体现了法律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D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指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2.小红在商店看到一件打折的商品,原价为人民币100元,现在标价为80元。在这次重新标价过程中,货币执行的职能是:
A.价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支付手段
D.贮藏手段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学原理知识。
第二步,货币职能是指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其中,价值尺度是用来衡量和表现商品价值的一种职能,是货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就是把各种商品的价值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以表示各种商品的价值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题干中,商品原价100元,打折后80元,都是把这种商品的价值用具体的货币量来体现的,以此来表示该商品的价值,执行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流通手段: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商品出卖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然后再用货币去购买商品。在这里,货币发挥交换媒介的作用,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货币充当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它作为流通手段职能的前提,而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是价值尺度职能的进一步发展。题干中,商品没有处于流通的阶段,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B项错误。
C项:支付手段: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进行单方面运动(如清偿债务、缴纳税款、支付工资和租金等)时所执行的职能。题干中,货币没有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C项错误。
D项:贮藏手段: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充当独立的价值形式和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而储存起来的一种职能。货币能够执行贮藏手段的职能,是因为它是一般等价物,可以用来购买一切商品,因而货币贮藏就有必要了。题干中,没有把货币作为财富的代表储存起来,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D项错误。
补充:世界货币职能:货币在世界市场上执行一般等价物的职能。由于国际贸易的发生和发展,货币流通超出一国的范围,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作用,于是货币便有世界货币的职能。作为世界货币,必须是足值的金和银,而且必须脱去铸币的地域性外衣,以金块、银块的形状出现。
3.人的一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在寻找最大的麦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它;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这段话表达的意思是:
A.人要有高追求,才能真正抓住机遇
B.要抓住眼前机遇,不要错失良机
C.只要坚持不懈地追求,总能达到理想的目标
D.要抓住眼前利益,不用想得太长远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史观知识。
第二步,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强调我们一方面有远大追求,但更重要的是抓住眼前机遇,不要错失良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题目强调不仅要有高追求,更重要的是珍惜眼前。A项错误。
C项: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体现的是坚持追求反而可能错失目标。而且C选项表述太绝对,在达到理想的道路上,我们除了坚持不懈还需要其它成功的因素,比如虚心、工作方法、机遇等。C项错误。
D项:题干表述我们不仅要抓住眼前利益也要有高追求。D项错误。
4.1930年5月毛泽东在( )鲜明地表达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观点。
A.《反对本本主义》
B.《实践论》
C.《矛盾论》
D.《改造我们的学习》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毛泽东思想知识。
第二步,《反对本本主义》是毛泽东1930年5月为反对当时中国工农红军中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关于调查研究问题的重要著作。这是毛泽东最早的一篇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著作。在这篇著作中,作者从认识论高度第一次鲜明地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等著名论断。文中还表达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思想,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思想路线。《反对本本主义》,明确表达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的基本观点,阐明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实践论》是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所写的重要哲学篇章,是毛泽东哲学思想核心文本。在这本光辉著作中,毛泽东强调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指出通过认识运动,不但要了解客观实践的规律性,更重要的是要用这种认识能动地改造世界。认识来源于实践,我们要用认识来能动地作用于实践。B项错误。
C项:《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它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该书运用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C项错误。
D项:《改造我们的学习》是1941年毛泽东著作。该著作指出应对中国共产党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制度进行改造。这篇文章的创作背景是中国共产党发生过几次错误,造成了损失,原因是不符合实际的国情,需要认识到错误,进行改正,反对主观主义,联系实际情况发展。D项错误。
5.甲和乙素有矛盾,某日二人在街上相遇,甲对乙破口大骂,并用力推搡乙,乙挥拳打甲,甲拾起一根木棒向乙头部打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
C.违法不犯罪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和防卫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是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题目上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满足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属于故意伤害。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①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主观条件: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④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⑤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题目中不满足正当防卫。A项错误。
C项: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犯罪,比违法更严重,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题目中甲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C项错误。
D项:题目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属于故意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
二、多选题
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全面小康具体是指:
A.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
B.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
C.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D.覆盖的程度要全面,是完全没有差距的小康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
第二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差距较大,生产力发展水平层次多,不可能是“同一水平的小康”,完全没有差距是不可能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针对全国讲的,不是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人都达到同一个水平,不能把相关指标简单套用到各省区市,那既不科学,也不现实。D项错误。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调节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
A.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半年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选项A符合第一款规定入选,选项B符合第二款规定入选,选项C符合第三款规定入选,选项D不符合规定,应该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因此,选择ABC选项。
8.小吴为某纺织企业的工人,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小吴在下列( )情况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
B.小吴认为现在岗位不适合自己
C.该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D.该企业搬迁
【答案】A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知识。
第二步,AC项:根据《劳动法》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A、C项分别符合(一)、(三)情形。AC项符合法条规定,因此当选。BD项不符合法条规定,因此不当选。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判断题(正确为A,错误为B)
9.目标管理是一种激励手段,是完成某一特定方面的管理工作的工具。(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
第二步,目标管理是一种通过使组织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来实现“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管理制度,目的是通过目标的激励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实现总目标,其核心就是明确和重视成果的评定,提倡个人能力的自我提高,其特征就是以目标作为各项管理活动的指南,并以实现目标的成果来评定其贡献大小。所以目标管理是一种激励手段说法是对的,但目标管理不是“完成某一特定方面的管理工作的工具”,而是一种全面的管理制度。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1954年,美国著名企业管理专家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的概念。
10.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因此,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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