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西招警考试网提供以下招警招考公告信息:2013年赣州安远县公安系统公开招聘协警实施方案,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2013安远县公安系统招聘,实施方案,赣州招警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江西招警招聘考试频道/江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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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公安系统警力不足问题,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协警9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并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人才。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用人单位,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招聘协警30名、县公安局乡(镇)、社区招聘协警40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女子协警10名、县森林公安局基层林业派出所招聘协警10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
1、本方案出台之前,已在县公安系统含乡镇、社区警务室从事协警的工作人员;
2、其他符合条件、热爱并有志于公安协警工作的社会青年。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原来或现在常住户口在安远;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受过行政开除公职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身体或智力有残疾的;
6、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招聘(2013年10月8日—18日)。
1、招聘人数:本次考核招聘人数为22人,其中县公安局(含乡镇、社区警务室)招聘20人、县森林公安局招聘2人。
2、招聘对象范围:(1)现在县公安局(含乡镇、社区警务室)从事协警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2)现在县森林公安局从事协警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3、招聘程序:①制定考核招聘方案。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考核招聘实施方案》,并在用人单位公布;②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现在县公安局<含乡镇、社区警务室>从事协警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县公安局协警,现在县森林公安局从事协警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县森林公安局协警);③资格审查(10月9日)。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用人单位院内公示3天(10月10日-12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视为符合报考条件准予报考。④考核(10月14日-16日)。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力量,根据《考核招聘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评。⑤形成书面考核材料(10月17日-18日)。综合考评情况,对每个考核对象分别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评定考核等次。⑥汇报(10月19日)。考核结束后,各考核小组集体向本次公开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
(二)考试招聘(2013年10月8日-11月6日)
1、招聘人数:共68人(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见附件1)。若因考核招聘对象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所空缺名额一并列入考试招聘,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再参加考试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
3、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3年9月30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文件、安远县人才热线网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10月12日。
②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即公安局机关文职岗位或公安系统协警、森林公安局协警岗位。报名地点: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A、报考人员(含考核招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县人口计生委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
B、资格审查(10月14日-16日)。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③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3号)规定,每人(含考核招聘报考对象)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④领取准考证。报名参加考试招聘人员于2013年10月17日-18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业务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①笔试(10月19日)
笔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考试招聘的报考人员。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阅卷评分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安远县人才热线网上公示3天(10月21日-23日)。
笔试加分: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52号)和安远县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意见的通知》(安计生领字[2010]5号)精神,对农村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家庭女孩(包括夫妻双方)参加考试的,在其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根据2013年4月19日《中共安远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七期)精神,对退伍的大学生军人参加考试的,在其笔试成绩上加5分。
②体能测试(10月24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训练标准进行,测试项目为男子引体向上和1500米跑,女子仰卧起坐和1000米跑,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成绩。
(三)体检、政审考核
1、体检、政审考核对象:(1)通过考核招聘的入闱人员;(2)通过考试招聘的入围人员,即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入闱人员。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10月28日-30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10月31日-11月3日)。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胜任报考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有关方面情况。因政审考核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公示。体检、政审考核结束后,由县人事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安远人才热线网上公告3天(11月4日-6日)。
3、聘用和培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受聘人员选择聘用岗位。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对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认为不宜聘用的不予招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公安协警,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县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的工资为1500元/月,由县财政承担。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缴交。
八、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县人社局、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为成员的安远县公安系统公开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安远县公安新系统协警考试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一览表;
附件2:安远县公安系统公开招聘协警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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